
1月10日《新法背景下如何制定和修改劳动合同》
2007/12/21 17:24:36作者:张荷 摘自:本站 编辑: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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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案的颁布执行,将对企业员工手册、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等产生深远的影响,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也势必将面临颠覆性的挑战!
★ 如何利用新劳动合同法的契机,审时度势、未雨绸缪,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思路,提升员工关系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人士和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关注的重点。
课程收获:
1、掌握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和订立的技巧
2、了解变更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3、提高劳动合同的管理能力
4、轻松结交中多志同道合的人力资源从业伙伴
学员对象:
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主管;人力资源部总监、经理、主管、专员;工会负责人、法律部门负责人、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士。
主讲律师:刘昊斌律师
刘昊斌律师是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劳动事务部主任,是北京劳动法律网(www.laborhr.com)站长,系北京市知名劳动法专业律师。从业以来,办理过很多北京市甚至全国范围内有很大影响的劳动争议件,如首例人事争议案、首例档案户口案、首例员工被动迫辞职获取经济补偿金案等。其所创办的北京劳动法律网(www.laborhr.com)是北京市资料最翔实、信息最完备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经福布斯统计,在所有的人力资源网站中,排名位居第八。
刘律师具有丰富的劳动仲裁诉讼实战经验,同时,对法律法理的研究,也有独到之处,对法条在实践中的运用,别有心得,并确以实践为基础。其本身有教育背景,善于讲述问题,培训风格比较具有亲和力。
课程大纲:
一、概述
1、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及注意事项
2、劳动合同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应对措施
3、劳动合同应包含的必备条款与可协商约定条款(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区别)
二、劳动合同期限与用工选择技巧
1、劳动合同期限的类别(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
2、劳动合同期限的选择(1)长期合同、短期合同、固定期限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与分析(2)劳动合同期、服务期、见习期、学徒期、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与应用(3)非全日制用工、特殊劳动关系的合同订立与期限问题
三、劳动合同与专项协议的主要内容条款
1、 如何准确地描述录用条件?如何约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及试用期条款?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约定策略
3、岗位、工资约定中的常见误区与约定策略
4、工作岗位调整、降职、降薪的运用技巧
5、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加班费约定策略
6、社保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约定策略
7、知识产权、争议管辖、合同解除与终止、违约责任约定策略
8、保密协定制订要点
9、竞业限制协议制订要点
10、培训协议、服务期协议与违约金约定技巧及注意事项
11、特殊福利待遇协议约定技巧
报名电话:010-68421188转531 联系人:张荷
传真:010-68423219
培训费用:280元/人(报名后请尽量在一周内将培训费用汇到指定帐户,以便于我们组织和安排此次培训)
帐号:0120014210000521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紫竹支行
开户名称: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培训时间:2008年1月10日下午 2:00-5:00
培训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紫竹桥西北京香格里拉大酒店西二十米华澳中心嘉慧苑15层东厅 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案的颁布执行,将对企业员工手册、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等产生深远的影响,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也势必将面临颠覆性的挑战!
★ 如何利用新劳动合同法的契机,审时度势、未雨绸缪,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思路,提升员工关系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人士和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关注的重点。
课程收获:
1、掌握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和订立的技巧
2、了解变更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3、提高劳动合同的管理能力
4、轻松结交中多志同道合的人力资源从业伙伴
学员对象:
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主管;人力资源部总监、经理、主管、专员;工会负责人、法律部门负责人、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士。
主讲律师:刘昊斌律师
刘昊斌律师是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劳动事务部主任,是北京劳动法律网(www.laborhr.com)站长,系北京市知名劳动法专业律师。从业以来,办理过很多北京市甚至全国范围内有很大影响的劳动争议件,如首例人事争议案、首例档案户口案、首例员工被动迫辞职获取经济补偿金案等。其所创办的北京劳动法律网(www.laborhr.com)是北京市资料最翔实、信息最完备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经福布斯统计,在所有的人力资源网站中,排名位居第八。
刘律师具有丰富的劳动仲裁诉讼实战经验,同时,对法律法理的研究,也有独到之处,对法条在实践中的运用,别有心得,并确以实践为基础。其本身有教育背景,善于讲述问题,培训风格比较具有亲和力。
课程大纲:
一、概述
1、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及注意事项
2、劳动合同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应对措施
3、劳动合同应包含的必备条款与可协商约定条款(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区别)
二、劳动合同期限与用工选择技巧
1、劳动合同期限的类别(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
2、劳动合同期限的选择(1)长期合同、短期合同、固定期限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与分析(2)劳动合同期、服务期、见习期、学徒期、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与应用(3)非全日制用工、特殊劳动关系的合同订立与期限问题
三、劳动合同与专项协议的主要内容条款
1、 如何准确地描述录用条件?如何约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及试用期条款?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约定策略
3、岗位、工资约定中的常见误区与约定策略
4、工作岗位调整、降职、降薪的运用技巧
5、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加班费约定策略
6、社保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约定策略
7、知识产权、争议管辖、合同解除与终止、违约责任约定策略
8、保密协定制订要点
9、竞业限制协议制订要点
10、培训协议、服务期协议与违约金约定技巧及注意事项
11、特殊福利待遇协议约定技巧
报名电话:010-68421188转531 联系人:张荷
传真:010-68423219
培训费用:280元/人(报名后请尽量在一周内将培训费用汇到指定帐户,以便于我们组织和安排此次培训)
帐号:0120014210000521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紫竹支行
开户名称: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培训时间:2008年1月10日下午 2:00-5:00
培训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紫竹桥西北京香格里拉大酒店西二十米华澳中心嘉慧苑15层东厅 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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