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与企业应对及运用技巧
2008/3/10 16:32:53作者:张荷 摘自:本站 编辑: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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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与企业应对及运用技巧
时间地点:2008年4月23日
费 用:100元/人;
增值服务费(可选):220元/单位(即每企业客户额外投资220元可获《用新法管人--新劳动合同法解密》培训光盘一套,该培训光盘由北京高教音像出版社,北京劳动法律网首席律师刘昊斌主讲!)
学员对象: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薪酬专员、绩效主管、培训经理、培训主管、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劳资、工会、行政及各部门经理、主管等相关人员参加。
课程目的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此法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紧随《劳动合同法》通过公布,它与《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相比,在内容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针对目前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大刀阔斧的改变了操作规则。在2008年,各用人单位都将遭遇劳动争议的新变化。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透彻的理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能很好的处理日趋纷繁复杂的劳动关系及劳动纠纷,必将使用人单位牵扯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对于企业的稳定发展、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的声誉都将造成直接的影响,延缓企业前进的步伐,通过钱树锋律师的深度解析,将会使企业准确深刻理解和把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审时度势、未雨绸缪,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思路。正所谓民心顺则国运兴。企业也如此,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手段。
课程特点:
1、我们的课程不像其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培训课程一样讲述枯燥的法律理论浪费学员宝贵的时间,我们讲述的都是实务操作经验和技巧;
2、我们不会逐条的解读法律条文,我们深知细节决定成败的道理,因此,我们90%以上的内容是在讲述重要法条背后的操作细节,这些,才是企业参加劳动合同法培训课程的真正意义所在;
3、我们有着长期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我们更深刻了解企业需要的是什么,我们针对企业的用工管理过程中最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提供可操作性极强的应对措施和应对技巧,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不再被动;
特别提醒
本次课程不是普法行动,为了保证您的学习效果,请来参加前至少研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两遍以上!
培训内容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重大规定与变化
1、劳动调解程序上的新规定
2、劳动仲裁程序上的新规定
3、劳动仲裁时效的新规定
4、劳动仲裁效力的新规定
5、仲裁救济渠道的新规定
(二)企业应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的劳动争议预防与仲裁处理技巧
1、掌握了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立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现行操作提出的新要求;
2、帮助企业了解人力资源管理将会遇到的困惑和难题;
3、深刻理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影响;
4、掌握如何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以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5、帮助企业在新法制环境下及时调整管理思路,维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6、了解新劳动合同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现行操作提出的新要求
7、帮助企业了解人力资源管理将会遇到的困惑和难题;
8、深刻理解新劳动法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影响;
9、掌握如何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以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10、帮助企业在新法制环境下及时调整管理思路,维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1、了解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可能隐藏着哪些劳动争议;
12、提高预测劳动争议的综合能力;
13、获得规避劳动争议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讲师介绍
•钱树锋律师•
钱树锋, 200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现为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钱树锋律师2002年开始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因受代理案件类型的影响,逐渐将公司劳动类法务作为个人的钻研对象。自2002年以来,钱树锋律师接手代理了大量的公司劳动类法律事务,先后为北京近百家企业提供非诉服务。对修改员工手册、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各种公司规章制度具有独特的心得体会, 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尽职敬业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在钱律师办理的案件中不乏一些具有影响力的案件,该类案件曾被《中国劳动报》、《中国经济法制报》、《人民日报-市场报》多家媒体报道,受到了北京广播电台、中央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的采访。
钱树锋律师曾为如下企业提供过公开课和内训等法律服务:
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中国新闻发展公司、中国环球公共关系公司、中国名牌杂志社、参考消息•北京参考报社、中讯国际传播公司、新华屏幕广告公司、北京新华每日广告公司、北京经参广告公司、北京泰克赛尔软件有限公司、香港精品机械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中盈优创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港铁(北京)商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四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有生博大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闻亭数字系统(北京)有限公司、现代盛世纪(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天路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生物工程公司、左岸韦林思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首钢日电公司、北京苛蕾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丰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公路工程咨询总公司、北京道凯特家具有限公司、和盛东方(北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律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北方精达塑管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电话:010-68421188转531 传真:010-68423219
联系人:张荷
培训费用:100元/人
培训时间:2008年4月23日 下午 2:00-5:00
培训地点: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紫竹桥西北京香格里拉大酒店西二十米华澳中心嘉慧苑东厅15层
时间地点:2008年4月23日
费 用:100元/人;
增值服务费(可选):220元/单位(即每企业客户额外投资220元可获《用新法管人--新劳动合同法解密》培训光盘一套,该培训光盘由北京高教音像出版社,北京劳动法律网首席律师刘昊斌主讲!)
学员对象: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薪酬专员、绩效主管、培训经理、培训主管、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劳资、工会、行政及各部门经理、主管等相关人员参加。
课程目的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此法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紧随《劳动合同法》通过公布,它与《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相比,在内容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针对目前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大刀阔斧的改变了操作规则。在2008年,各用人单位都将遭遇劳动争议的新变化。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透彻的理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能很好的处理日趋纷繁复杂的劳动关系及劳动纠纷,必将使用人单位牵扯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对于企业的稳定发展、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的声誉都将造成直接的影响,延缓企业前进的步伐,通过钱树锋律师的深度解析,将会使企业准确深刻理解和把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审时度势、未雨绸缪,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思路。正所谓民心顺则国运兴。企业也如此,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手段。
课程特点:
1、我们的课程不像其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培训课程一样讲述枯燥的法律理论浪费学员宝贵的时间,我们讲述的都是实务操作经验和技巧;
2、我们不会逐条的解读法律条文,我们深知细节决定成败的道理,因此,我们90%以上的内容是在讲述重要法条背后的操作细节,这些,才是企业参加劳动合同法培训课程的真正意义所在;
3、我们有着长期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我们更深刻了解企业需要的是什么,我们针对企业的用工管理过程中最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提供可操作性极强的应对措施和应对技巧,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不再被动;
特别提醒
本次课程不是普法行动,为了保证您的学习效果,请来参加前至少研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两遍以上!
培训内容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重大规定与变化
1、劳动调解程序上的新规定
2、劳动仲裁程序上的新规定
3、劳动仲裁时效的新规定
4、劳动仲裁效力的新规定
5、仲裁救济渠道的新规定
(二)企业应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的劳动争议预防与仲裁处理技巧
1、掌握了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立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现行操作提出的新要求;
2、帮助企业了解人力资源管理将会遇到的困惑和难题;
3、深刻理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影响;
4、掌握如何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以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5、帮助企业在新法制环境下及时调整管理思路,维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6、了解新劳动合同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现行操作提出的新要求
7、帮助企业了解人力资源管理将会遇到的困惑和难题;
8、深刻理解新劳动法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影响;
9、掌握如何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以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10、帮助企业在新法制环境下及时调整管理思路,维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1、了解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可能隐藏着哪些劳动争议;
12、提高预测劳动争议的综合能力;
13、获得规避劳动争议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讲师介绍
•钱树锋律师•
钱树锋, 200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现为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钱树锋律师2002年开始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因受代理案件类型的影响,逐渐将公司劳动类法务作为个人的钻研对象。自2002年以来,钱树锋律师接手代理了大量的公司劳动类法律事务,先后为北京近百家企业提供非诉服务。对修改员工手册、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各种公司规章制度具有独特的心得体会, 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尽职敬业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在钱律师办理的案件中不乏一些具有影响力的案件,该类案件曾被《中国劳动报》、《中国经济法制报》、《人民日报-市场报》多家媒体报道,受到了北京广播电台、中央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的采访。
钱树锋律师曾为如下企业提供过公开课和内训等法律服务:
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中国新闻发展公司、中国环球公共关系公司、中国名牌杂志社、参考消息•北京参考报社、中讯国际传播公司、新华屏幕广告公司、北京新华每日广告公司、北京经参广告公司、北京泰克赛尔软件有限公司、香港精品机械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中盈优创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港铁(北京)商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四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有生博大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闻亭数字系统(北京)有限公司、现代盛世纪(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天路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生物工程公司、左岸韦林思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首钢日电公司、北京苛蕾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丰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公路工程咨询总公司、北京道凯特家具有限公司、和盛东方(北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律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北方精达塑管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电话:010-68421188转531 传真:010-68423219
联系人:张荷
培训费用:100元/人
培训时间:2008年4月23日 下午 2:00-5:00
培训地点: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紫竹桥西北京香格里拉大酒店西二十米华澳中心嘉慧苑东厅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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