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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产品——加班维权
加班维权
2008/4/17 16:10:09作者:刘昊斌 摘自:北京劳动法律网 编辑: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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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否知道加班案件的时效变化?
    你是否知道50%以上的加班案件都是败诉的?
    你是否知道取得哪些证据可以取得加班案件的胜诉?

    2006年10月1日之前,员工索要加班费时,劳动仲裁也好,法院也好,一般情况下,都是只支持员工申请仲裁之前60日的加班费,其理由在于仲裁时效为六十日,所以只追溯60天的加班费。这一司法实践,使多数劳动者追讨加班费没有实际的意义和价值,最终使多数员工不再积极主张这一权利。

    2006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生效实施,其中对于仲裁时效的起算点,作了界定,界定只要员工在职而单位又没有书面拒付表示的,时效就不起算,从此后,加班费开始打破六十日的限制,只要员工在职,其加班费可以一直追溯到员工入职的时间。这一突破,经过司法实践的慢慢普及,已经使更多的员工加入到追讨加班费的行例。

    2007年6月29日,《劳动合同法》颁布,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生效。前前后后,社会各界广大媒体对于《劳动合同法》进行了深入和广泛的讨论,掀起了自建国以来劳动者维权的高涨,大范围地唤起了员工维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实,《劳动合同法》对于加班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和突破,但是,《劳动合同法》却使更多地人开始关注自己的权利,并积极地去维护。

    北京劳动法律网是北京权威的劳动法专业型网站,建站三年来,只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目前已经实际处理案件破千个,对于各种劳动争议案件类型皆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多数加班案件的仲裁诉讼结果并不理想。据我们统计,超过50%的加班案件是以败诉而告终的。其原因多数在于员工手中缺乏有力证据,那么哪些证据能够使员工加班维权得到胜利呢?

    我们建议员工申诉加班费时,要有意去取得以下证据:

    1、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的证据

    比如考勤记录、带工作天数的工资条、工作时间统计表、可以证明工作时间的录音等。

    2、证明加班费基数的证据

    比如工资打卡记录、工资条、工资邮件等各种工资凭证。

    本站面向北京地域内员工,推出律师协助追讨加班费的专项法律服务,收费标准为五千元(起点费用)。

    咨询电话:010-68421188转529

    联系人:钱树锋律师
本文关键词: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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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ang lijun :属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用人单位应提供,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 :周六上班算不算加班??
  • 谢华:很好,顺便问以下,我的六位同事每周六周日都要分拨上班,这算值班吗,我想咨询,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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