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霞律师代理两辞职设计案,一和解一调解
2008/5/29 14:55:24作者:强禺 摘自:本网 编辑: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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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周霞律师代理的两个辞职设计案,一个当庭调解,另一个庭前和解,劳动者均得以顺利辞职。
案件一:
2007年5月8日,方某与某建设公司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公司为方某解决户口落京手续。2007年7月9日,方某入职该公司工作,该公司一直未与方某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且2007年7月至2007年12月的工资,在2008年1月底方才支付。2008年方某请求辞职被拒。
方某慕名找到了劳动专业律师周霞律师,委托为其进行辞职设计。
周霞律师在认真倾听了方某的陈述后,发现单位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了稳妥解决此争议,周霞律师指导方某行使劳动者的即时解除权,随后向西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诉书送达单位后,周霞律师及时与对方单位负责人联系,以寻求和平双赢的方式解决此争议。在周霞律师的多次沟通与努力下,经过平等协商,双方在周霞律师的参与下,订立了和解协议,公司为方某办理户口、人事档案等的转移手续,方某不向单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008年5月底,此案得以在劳动仲裁前圆满解决,方某的各项权益都得到了充分保护。
案件二:
2005年12月25日,赵某与某通讯科技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岗位是软件开发工程师职务,约定了赵某的工资标准为每月4500元。其后赵某又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了六万元违约金。2007年4月,赵某向该公司提出了辞职,而单位坚持赵某必须支付六万元违约金,在向赵某出具离职证明后,公司拒不为赵某办理户口、档案等的转移手续。
赵某委托周霞律师向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于2008年5月22日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周律师积极寻求和平而恰当的方式解决此争议。在周律师的多次沟通与努力下,经过平等协商,双方当庭订立了调解协议。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得以顺利解除。
本文关键词:辞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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