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R的关键作用
2008/8/26 10:51:04作者:刘昊斌 摘自:北京劳动法律网 编辑: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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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将劳动争议控制在公司的范围内,不至于形成案件,不至于扩大影响?公司的HR至关重要。业务部门过多地重视业务的发展,其本身能力的成长也是在具体业务上,对于人力资源缺乏系统的知识结构,缺乏实际的处理经验。如果由他们来直接处理自己部门内的潜在的劳动争议,则处理方式往往比较单一,处理时容易情绪化,缺乏控制能力,同时处理时急于求成,缺乏计划和控制能力。这样的话,就容易将事态往不好的方向发展。
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在处理的过程中,至关重要。
我们建议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最起码应当有专门处理员工关系的职位和人员。因为在实践中,我们发现,规模比较大的外资企业,往往有专人来负责处理此事,甚至有专人负责分区处理。但是小型、中型的内部企业,甚至大型的国有企业,在人力资源部门内部职位划分时,很少有人考虑到,需要有专人来处理员工关系。他们的人力资源,或者到处招聘,或者忙于薪酬管理,或者忙于应付业务部门的辞退要求,进行简单参与而没有系统学习处理的经验技巧,结果往往使发展更混乱。
我们在实际的仲裁处理工作中,发现有的公司人力资源到了仲裁庭上时,茫然无语,一问三不知,或者文不对题,紧张忘词。如果说这些可以说明这些人力资源缺乏实际的仲裁开庭经验,而人力资源之所以作为HR,其能力结构中也没有这一块的要求,确实也有合理之处。但是却也有一些人力资源在处理员工关系时,没有意识到风险,处处因为自己工作的失误给企业带来风险,造成损失。这些就是没有办法值得原谅和谅解的了。
那么,人力资源在处理员工关系时,到底可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
1、缓冲的作用
无论是业务部门还是公司领导,当他们想辞退某员工时,其愿望往往极其强烈,要求马上执行,而且一部到位。如果此事由他们直接操作的话,则很容易情绪严重对立,本来不是争议的,也会演变为争议。那么这件事转到人力资源时,HR们作为相对中立者,作为某一事件的局外人时,就能够比较冷静地观察和思考这件事,就能够有时间来设计辞退的方式和具体步骤,这样的话,最少可以起到一个缓冲的作用。缓冲,是避免成为争议的第一要素。
2、 专业化的处理方案
作为公司的领导,在处理员工时,情绪化相对较重一点,同时,对业务和管理方式的重视会多一点,从职业的角度来看,对法律的重视及处理技巧,相对来说,会弱一些。而究其实,处理员工,在很多方面要涉及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没有法律的保障,处理员工的很多方式容易变成劳动争议的隐患。
HR们在这一块,相对来说,会更为专业一些。他们是专业人群,而且颇有经验,尊重法律,掌握处理技巧,这样的话,处理起员工,就会更为合法,可以避免很多法律风险。
3、容易调解成功
多数劳动争议,最终是调解成功的。所谓调解,实际上是了解全貌预测结果的基础上的适当让步和妥协。作为当事人双方,即员工与公司领导,当情绪对立时,让两者面对面进行调解式的沟通,会较为困难。如果能够由第三方,即HR们参与其中,固然其本身仍然笼罩着公司领导的色彩,但是对立情绪仍然会淡一点,会较为容易促成调解的成功。
同时,人力资源在弄清事实真像之后,也容易做领导工作,向领导展示事件发展下去的最终可能性结果,分析各种风险和可行性,就容易在客观的基础上,解决和化解争议。
本文关键词: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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