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打瞌睡被炒 公司被判赔偿5000
2010/7/1 10:25:37作者:转载 摘自:嘉兴在线 编辑: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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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浙江某装饰公司做维修工刚下夜班的小江突然被公司炒掉了,为什么呢?一头雾水的他找公司人事部门理论,均被告知其因为在洗手间抽烟,夜班打瞌睡两次已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公司劳动纪律被解除了劳动合同。事后,小江觉着公司以打瞌睡的理由将他解雇怎么也说不过去,遂在申请劳动仲裁后,向嘉善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公司对其作出赔偿。
记者今天获悉,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小江未严重违反劳动生产纪律,被告装饰公司以原告违反其劳动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依据不足,故公司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赔偿责任,原告请求被告支付经济赔偿金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原、被告劳动合同中约定原告正式用工期间月工资为2500元,根据法律规定故判决被告应支付原告的经济赔偿金为5000元(2500元×2个月)。
记者今天获悉,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小江未严重违反劳动生产纪律,被告装饰公司以原告违反其劳动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依据不足,故公司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赔偿责任,原告请求被告支付经济赔偿金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原、被告劳动合同中约定原告正式用工期间月工资为2500元,根据法律规定故判决被告应支付原告的经济赔偿金为5000元(2500元×2个月)。
本文关键词: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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