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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仲裁开始裁决确认劳动关系解除
2007/9/25 11:11:37作者:刘昊斌 摘自: 编辑: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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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站律师的长期坚持,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始在裁决结果上,正式确认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解除事项。

目前,单位扣留员工档案与社保关系的案件较多,很多员工申请仲裁并去申请诉讼。但是,从2003年以来,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受理之时,就不受理员工要求确认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解除的事由,而且坚决要求员工从申诉状上删掉。但是这种做法,在事实上给员工的继续起诉工作带来很大的障碍。

2003年到2004年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与仲裁委的做法是一致和吻合的。但是在2004年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个这样的判决,当事人上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后,一中院以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解除事项审查不清为由,将一审判决予以了撤销。此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一概要求先审清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再决定是否判转档案与社保关系。而要审清劳动关系是否解除的前提在于当事人必须提出这样一个诉求。

仲裁委不受理员工的确认解除诉求,法院要求必须有这样一个前提性的诉求,两者之间的矛盾,给当事人的维权行为带来困扰。

本于对诉讼实践的认识,本站所代理的仲裁申诉案件,在申诉之时,就坚持这一诉求。当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的立案人员,强烈要求删掉此诉求时,我们往往拿着法院的判决书,求见仲裁科的相关领导以及负责的局领导,说明理由,并坚持我们的做法。固然这种做法增加了工作量,但是对于员工的权利却带来了较好的保障。

由于长期的坚持,终于在本站律师周霞代理的两单此类案件(海劳仲字[2007]第2763号和2764号)中,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第一次明确确认了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解除的事项。

但愿这一做法能够成为长期的做法,以使仲裁委的做法与法院的做法一致,以避免给当事人带来不应有的困扰。



本文关键词:确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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