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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事业观
2007/9/25 23:11:55作者:刘昊斌 摘自:北京劳动法律网 编辑: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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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初的地下室,到在北京有车有房,并且能领导和动作一个团队,我自己甚感骄傲。但是这只能说明,我创造了价值,给自己带来了利润和金钱,并不能代表我的事业观。

我认为,在这个社会中,要想做一个有用的人,首先要保证自己的生活优裕。如果自己的生活都保证不了,又如何为社会贡献一已之力?

而现在,无疑我的生活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障。

而之后,就要想办法让自己身边的人生活变好。从自己的身边做起,不需要空洞的口号以及缥缈的目标,甚至也不需要美好的理想。

所以,现在,我是要让我的团队中的每一个人,生活都慢慢地变好。实践中我确实在慢慢地做到这一步。我的助理,第一年的收入,绝对是超过三万元的,而第二年,按现在的状况来看,是可以超过八万元的。

再之后,就要想办法给周围的人作付出,为社会中真正的弱者贡献一已之力。而我们举办的社会法律援助活动无疑地会具体实践这一设想。

从我做起,以自己的力量,慢慢将美好传递给自己周围的每一个人,我认为这是很实在的理想和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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